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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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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评聘“西安市职业能力专家”有关问题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1-09-06 来源: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[官网]

 各区县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、市级各有关部门人事处、企事业单位、技工院校、行业协会:

为了更好地充实、优化专家队伍,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智囊作用,为我市职业能力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。经研究决定,在西安地区面向社会评聘“西安市职业能力专家”。现就评聘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条件

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爱党爱国,遵纪守法;诚实正直,学风严谨;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、高级技师资格,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;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和研究方面有一定影响力。

二、评聘范围

评聘面向全市范围内各行业,凡具备参评条件的专家学者、高技能人才均可参评。审批合格者由市人社局颁发聘书,并纳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专家库,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专家档案。

三、参评方式和报名时间、地址

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选积极申报参评(评聘办法见附件),参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、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。

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,将《西安市职业能力专家申报审批表》(见附件)纸质及电子版报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。

联系人和电话:贾玉峰   029-86786833 

缑羲珺   029-89586354

电子邮箱:xvsa104@163.com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能力专家评聘工作的重要意义,结合实际,积极推荐,确保评聘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二)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资格的推荐条件,认真筛选推荐本单位的参评人员,推荐对象要兼顾行业、职业(工种)的分布和代表性。各参评人要按照要求填写材料,按时报送。

(三)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报名工作,要积极挖掘与推荐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,群策群力,内外联动,共同做好此次评聘工作。

附件:1、《西安市职业能力专家申报审批表》

         2、《西安市职业能力专家评聘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 

2017年10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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